35kV動態(tài)無功補償裝置包裝、運輸和貯存
發(fā)布時間:2017-05-13
瀏覽量:0
發(fā)布人:未知
11.1 設備制造完成并通過試驗后,應及時包裝,否則應得到切實的保護,確保其不受污損。
11.2 所有部件經妥善包裝或裝箱后,在運輸過程中尚應采取其它防護措施,以免散失損壞或被盜。
11.3 在包裝箱外應標明需方的定貨號.發(fā)貨號。
11.4 各種包裝應能確保各零部件在運輸過程中不致遭到損壞.丟失.變形.受潮和腐蝕。
11.5 包裝箱上應有明顯的包裝儲運圖示標志(按GB191)。
11.6 整體產品或分別運輸的部件都要適合運輸和裝載的要求。
11.7 隨產品提供的技術資料應完整無缺,提供份數符合GB11032的要求。